******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当阳市庙前镇桐树垭村道路工程项目立项的函》(庙政函〔2024〕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立项,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当阳市庙前镇桐树垭村道路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410-420582-04-01-8115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桐树垭村五组梅子泉老皂当路至周家冲农家小院段道路部分因高铁施工造成损毁,严重影响了村民的出行和生产生活。因此,该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点:当阳市庙前镇桐树垭村五组。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路基:土方开挖5900立方米、土方回填4056立方米;2、路面:拆除路面4820平方米、路床整形碾压13244平方米、铺砂砾石13244平方米、C30混凝土4272平方米;3、挡土墙:挖沟槽1263立方米、浆砌块料挡墙1178.95立方米;4、安装给排水管、砖砌检查井;5、新建滚水坝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59.5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六、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5个月。
七、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湖北省招************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采购工程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请接文后,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关内容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抓好工程质量,加强工程安全,落实项目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特此批复。
******改革局
2024年10月31日